关于二手房过户逾期违金的问题

关于二手房过户逾期违金的问题
补充提问:
我是买方,二手房通过中介在10月27日签定购买协议,10月31日前付首付款(已付),协议上11月8日前过户,若未完成每逾期一日万之五承担违约金,然后再三催促下11月17日才来过户,过户当天已我说明逾期的问题,但是卖方没有执行,11月17号已在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契税也交了,26日可以拿新房产证,这样算已过户给我了吗?过户后要办贷款,现在我要求卖方交违约金再办贷款,可以这样做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5-11-20-状态:未解决]
陈奇斌律师的解答: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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