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您好!我是小何。我想仲裁我之前上班的公司,这边和您了解下。 事由:1、本人2015年7月29日入职该公司,并于2016年3月23日办理离职,在职期间该公司未曾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2、未支付本人1月29日至2月23日的带薪年假工资; 3、在职期间天天加班,累计加班时间超出劳动法规定综合计时时间的50%以上; 4、在职期间未给本人缴纳五险一金 我想冲裁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五险一金补缴、带薪年假工资这些事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且有多少胜算呢。
补充提问:
陈律师,就是我原先工作那边的上司说我在那担任的是行政文员岗位,是有责任监督签订合同,我自己的合同没签是自己工作本职的疏忽,这样的情况下,去申请还有胜算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6-05-0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