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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父亲1986年承包荒山种树,并在山地里修了一条道路(用于防火和上山便利),合同2006年到期后村委会不履行合同,我方依照合同规定继续管理山林。近期镇政府要在我家修建的道路上重新修建水泥路,父亲提出政府应当对原有修建的道路予以合理赔偿,然而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未签协议和理赔的情况下强行进行修路,这种情况我们有什么好的办法制止,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
fa2147645560
福建
[
咨询时间:2018-09-24
-
状态:已解决
]
陈奇斌律师的解答:
应当对原有修建的道路予以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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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斌律师
执业机构: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福建 厦门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涉外仲裁 工程建筑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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