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事情述说:2010.12.26晚22:15分本人发生车祸。被机动车撞了(交警责任认定一人一半)。造成本人左腿骨折以及眼眶骨折。公司正常下班时间是20:00.为了顺路接老婆等到22:00才一同回家。走的是正常回家路线(老婆单位也在这路上)。
问:1.我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吗?

2.如果不算工伤,作为公司应给我那些福利?

3.撞我的机动车对方保险公司应给予什么福利?

4.听人家说需要打官司,具体想问问各位。从撞车的那刻起,后面具体怎么讨回属于自己的福利。

5.公司如果算了工伤,机动车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二者会有冲突么?

6.以上二者什么情况需要打官司

(本人现在还在床上休养,还需去医院复查。还有大概3月才能慢慢走路)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2-16-状态:未解决]
张玉光律师的解答:

你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并同时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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