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流浪者

前天我开着在公路行驶,在公路中间的超车道了一个流浪者大约70多岁坐在那(或躺着),当我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结果把人撞死了。当天晚上我被交警部门带走,第二天交警要我交42万的保释金才能出来,找了他们的一个所长担保了30万,交了12万才出来了,车还被扣在那。交警部门说要先找家属。找不到家属的话就要按非农业人口赔偿39万,还有家属赔偿月约20万,总共赔六十万。在交警部门保存,然后五年后再上交。而且案子也没法结,交强险公司也不给赔。我应该怎么办。通过什么途径结案才能少些赔偿? 求各位朋友帮帮我!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4-状态:已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交警部门说要先找家属,这个是正确的,但交警部门对你解释要赔偿60万是没有依据的,且交警部门也无权待收赔偿款,更不会存在上交的问题。本案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部分的诉权在受害人继承人,而非国家。至于交强险赔偿不赔偿是法定的,不在于保险公司怎么解释;但保险公司只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出现,没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当然保险公司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建议你委托律师,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如果需要会联系您。谢谢,先看看交警部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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