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赡养与财产分割

我奶奶有4个子女,2个儿子2个女儿,现在我2个姑姑协商让我爸和叔叔赡养我奶奶。我奶奶有保障费每个月给赡养人供生活费,我奶奶死后的房子我们2家平分。后全由我们2家办。我奶奶的弟弟做协商人写了养老协议,协议如下
抚养老人***有A(我爸)和B(我叔叔)抚养到老。
每家伺候一个月,每月从老人地保中付给400元生活费(一切费用均由400元出,不够个人添)
老人家产由A和B继承(老人去世后)老人在世时任何人不准动老人家产。
自立协议之日老人发生一切费用均由A和B承担。老人去世由埋葬费发送,钱由儿垫付(村里给埋葬费)
立字人 C(我奶奶的弟弟)
证明人 D F(我奶奶的2个侄子—)
儿女 A B G(我二姑) H(我大姑)
以上协议都同意
2011.2.07
补充提问:
这协议中我二姑和大姑的签名是我二姑父带签的 我奶奶在这协议里没有签字 都没按手印 这也有效? 不用公正吗?还有我奶奶的房单和财产应该由谁保管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4-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该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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