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性质及赔偿问题

因为邻里矛盾,邻居连同他的儿子带的4 5个人一共8 个人把大门踹坏,拿着砖头棍棒冲进院里,直接把人打到在地上,对院里的三个人(两个老人,一个残疾人)进行殴打,致使俩人住院(现出院在家休养),一人中指被砖头打成骨折(已做法医鉴定为轻伤)。报警以后所有人都跑了。事后半个月,对方到派出所要调解,直接行凶的邻居的儿子(累犯,其他派出所还有案件记录没有了结)还是自由的。我想问一下,派出所接警了现在的情况还能调解吗?如果调解,各项赔偿应该怎么算?调解不成,下一步该如何来维护受害方的利益?希望能具体的罗列一下。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要求派出所出具信函,对伤情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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