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父亲是黑龙江农垦农场的一名生产队长。当地有一种贷款是五户联保形式的,但是在五户联保的条件下也必须有单位出面去办理。10年初的时候我父亲在中国建设银行用五户联保的形式为其单位农民办理了650万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但在10年10月份的时候我父亲得了急性胰腺坏死,昏迷了整整10天,后经抢救,脱离了危险。经过两个月的时间现在人基本已恢复健康,可是人的记忆力大幅下降。但到11年2月份还贷款的时候,只记得起大概五百万的贷款是借给谁了。现在还差一百六十万的贷款记不起是带给谁了。导致银行贷款无法还清。在银行的天天催款下我父亲给银行写下了一纸字据,内容是自己看病用了贷款36万,其余的想不起来了。并且有他承担所有债务,还清贷款。但现在我们没有马上偿还的能力,可是我们会慢慢还的。请问这种情况银行会如何处理?在说不清贷款去向的情况下我父亲最后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补充提问:
算是诈骗贷款吗?出去诈骗贷款的可能该如何处理?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不属诈骗贷款,一般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