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我父亲在99年与当地粮库签署联营协议书。 以生产白酒联营。
粮库出场地,厂房3栋,水井和电力。合同签20年。
01年我父亲在此场地建立1000多平米的厂房。
联营合同里有规定合同结束后新建厂房部分按国家折旧标准折旧。返还给我父亲。
当时盖房花了27W。
但是在07年的时候因亏损而停止生产白酒。改为养殖。

问题一。现在已经不生产白酒了,那么我父亲是否有权终止合同?
问题二。10年过去了,如果折旧的话,我父亲盖的长房应该升值,还是贬值。
如果贬值,按照国家折旧标准还能得多少钱?使用了10年。
问题三。没有合同的原件,原件因为我父亲有借款抵押在银行。如果用复印件到法院立案是否成立?

谢谢
补充提问:
律师我想知道 合同可以终止 具体体现在什么法的哪一条?
我找了半天合同法上面也没说到联营合同的终止。
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16-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根据形势变更原则,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父亲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所建房屋现在价值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评估;
合同复印件可以用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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