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继承问题

一位80岁老太有5子女,1男4女。其丈夫已于20年前病逝。王老太有20平方房屋,独自居住。由于三峡移民,房屋搬迁。可以以房还房,但房屋面积小,达不到条件,于是儿子拿出钱,再添加平方,共计100个平方,并将原来儿子和其母2个房屋户头合成一个,接其母一起居住,照顾饮食起居。以前,儿子也一直负担母亲的生活费,药费,其四女未尽赡养义务。如今,儿子想办理房产证,需要其他四个子女签字吗?儿子提出可继续照顾母亲生活,药费。但若遇到重大疾病需子女共同承担并照顾,但四女儿拒绝承担任何义务。请问,儿子应该如何才能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补充提问:
1原来的20平方房屋户名写的王老太丈夫的名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3-18-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按照房管局要求办理

我咨询丁良振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宁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良振律师 > 丁良振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