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保担保贷款
我是09年06月25日和另外两人联合担保另一人贷款,合同有效期是两年,(银行说格式合同),10年04月26日已经还清贷款,没有填写解除担保协议,10年5月12日另外两人又到银行贷款,我不在场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第二还款日期已到,还未还清,银行现拿09年06月25日的担保合同推我还另外两人的贷款,请问合同有效吗?第二次贷款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3-18-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这个和你没关系,你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