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伤残要怎么认定?能要求什么赔偿?

我父亲到某钢材厂做搬运工,在上班时间出了事故导致两个脚趾被压骨折,现在医院住院治疗,已经住院一个多星期了,刚入院时医生只说骨折了,打了钢板说能接好,现在医生又诊断说两脚趾保不住了要锯掉。我父亲才去那个厂子上了18天班,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我家能向该工厂要求哪些赔偿?医院有没有耽误治疗时机,有没有相应的责任?因为父亲是在外地打工,我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9-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你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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