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保安杀死顾客,涉及到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在酒吧喝酒被酒吧保安砍死。他的朋友认错人踢了一脚(打招呼,喊他回家)该酒吧的保安,保安随即还了一脚给客户。后经酒吧经理协调双方了事。后被害人与他的朋友们回家时,下到酒吧楼下门口时,被害人的另外一个朋友提起之前的误会然后就踢了一脚迎宾台,随即楼上的保安又迎了上来。然后被害人踢了一脚那保安,随即该酒吧的保安全部都拿起水管及刀具对被害人及朋友进行追砍。被害人及他的朋友马上逃跑,被害人在跑出酒吧门口70米左右,被酒吧保安追上。一刀砍到了颈部大动脉,又被捅了一刀腹部,随后在被害人倒下时,保安再砍了一刀被害人的腿部。

此案件,凶手应判何罪?酒吧负什么责任?在凶手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酒吧是否负责全部赔偿?然后保险公司说这是斗殴,拒绝理赔是否妥当?
请律师指引!谢谢!
补充提问:
这是否定义为斗殴事件?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1-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酒吧在民事赔偿方面负连带赔偿责任;斗殴事件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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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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