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用法律的来找回公平吗?
我与我前妻于去年打的关于女儿抚养权的官司,由于她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把我抚养了8年的女儿改判给了她(在此几年她没有承担任何女儿的费用包括抚养费)。于是我上诉,但后想为了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加上工作太忙没时间,我撤诉。日前我前妻突然问我要女儿的抚养费每月600元(此为她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区法院判决的)。现在我能怎么办?我能用法律的来找回公平吗?具体怎么做能告诉我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如果孩子判归一方,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