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债务分割问题!

2011年2月24日我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过于简单,没有具体划定财产及债务细,。离婚后至今未能划清。
共同财产主要包括房产一套(购于2009年10月)目前双方认可价值20万元。共同债务分歧较大,购房时对方向其姑婆借款6万,我方由我父母出面向我姨妈借款6万。
现在对方提出我之借款是我父母出资不能定为共同债务,故提出分配方案如下:(房产价值20万-对方借款6万)/ 2=7万,由对方支付7万元给我方,房产归对方所有。
婚内,我之收入每月都交给对方支付家庭开支,对方收入一直不公开,不透明。故我觉得分配不公平。希望能在贵地寻求到法律援助。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对于财产部分可单独诉讼解决,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包括债务都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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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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