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邻里纠纷

我家的房子最近厕所里楼上排便管道漏水,请公司维修师傅检查后了解是由于楼上装修,未将厕所便盆安装到位造成,反应到公司后,由于楼上住户逃避责任,不予配合,公司派人协商未果,逐导致双方口角,争吵中,由于对方先动手推到殴打我母亲,所以我出于防卫出手,其过程中我被对方咬伤,一时气愤出手将对方打成轻伤,现在对方要求公司出面和我谈协商赔偿他医药费事宜,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纠纷中,谁应负主次要责任?我的责任有多大?(前提:漏水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每次楼上都采取蛮狠不讲理的态度,予以逃避和不配合)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丁良振律师的解答:

如果对方已构成轻伤,建议你还是与对方协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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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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