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否有效力?
大至内容:
交通肇事承担责任协议
甲方:我 乙方:对方(受害者)
事故原因:3月28日早上8点半左右,乙方骑一辆自行车在斑马线路道上行驶往.....,甲方驾一有牌无证(驾驶证)电瓶车,横撞乙方自行车后尾轮胎,造成乙方重摔右边地面,导致右股骨粉碎性骨折,粗隆间骨折,当时送往某医院抢救治疗。
经甲乙双方商量同意以下处理协议
1:甲方承担一切交通肇事事故责任。
2:甲方承担乙方一切医疗费用。
3:除医疗费用外,甲方在某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在病期间务工费用,生活补贴和护理人员工资共记人民币四仟伍佰元整(4500.00)。
4:
5:
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注这是本人签字)
乙方:*****(********代)
补充提问:
在这两份打印的协议上,乙方的自己手写涂改了,若拿到法院后,此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4-0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