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按揭房屋如何分割?

时间:2008-07-24 14:01:4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及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处理?

    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及办理银行按揭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已经由开发商转移给了买房者,买房者与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可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予以分割。

执业机构: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黄爱华律师 > 黄爱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