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事宜
我是北京人,老公伊春人,在北京05年11月结婚,现有一子5岁。现在我们三口都在珠海,到现在在珠海打工已有1年8个月时间了。在北京我俩认识前女方就已分期付款买了120多平米的三室房子,在婚后08年4月才办理房产证,名字就只是女方名字,并进行装修事宜08年7月装修基本完结。请问现在离婚如何介定财产分割及儿子扶养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8-状态:未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孩子抚养权协商确定,无果,可以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