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违约问题,急!!!
我买了套房,首付7万,贷款28万。订合同的时候有两份,银行一份,开发商一份。因为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不去结算拿钥匙要交违约金。结果托了两年。合同我后来查了,逾期30天内违约金按房款的5%,合同继续履行。超过30天交违约金按房款的5%,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到两年了,开发商也没通知过我去结算,合同也没有说要解除。我前几天要去拿钥匙,开发商的人说我的违约金已经达到了10多万,另外房子也多了8个平方出来,按合同只能在3%以内。这样我拿个钥匙要交20多万。之后我跟开放商商量之后说他们帮我把房子卖了,现能卖到65万的价格,开发商只给我20万。我个人认为,既然是开发商去卖,首先我交的7万首付要还给我,银行交了两年的利息也要还给我(每月还1800)。这样开发商应该最少给我32万。开发商已经很黑了,就是拿钥匙的钱也要扣除我的,这是不应该的,因为这笔钱之后卖了房子的人照样要交的。 请问律师我应该这样处理这事,房子卖了有多少钱是属于我的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13-状态:未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