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想开除我

本人2011年1月24号来公司试用,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没签订试用合同,也没有帮我交社保。后来4月1号德时候签订了劳动合同,转正了。本人在公司从事的是司机的职位,合同上也写明是司机岗位。现在公司的一个物流不干了,公司决定不招人了,叫我干司机和物流的工作,还不给加钱。本人不同意,听公司领导的意思是不愿意就走人。请问如果公司现在开除或者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如果要我走人是不是要提前多少天通知我》?谢谢
补充提问:
您好可以具体点嘛?如果解除合同我应该有哪些赔偿,公司有哪些错误,这样领导找我谈的时候我也知道个大概啊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14-状态:未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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