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逼迫下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上班5年因公司不给个人交社会保险导致个人提出于公司的未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强制个人签署离职单后才拿到本月工资,这种行为在公司的迫使下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21-状态:未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公司迫使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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