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我们在十五日内去了一次这个地方,他们说下班了,下周才能处理.然后我们又等到第二周,由于涉及到钱太多了的问题,当时有个交警说一万就能搞定.所以我们俩就去筹钱.一直拖到二十多天.车在这期间一直被扣在停车场.当我们去接受处理的时候.交警一会说有事,一会又开会,让我们反复折腾了好几天.也没给我们处理.他们给我们出了个招.让我们开医院传染病证明.说这样可以不被拘留,怎么可能开出来啊.但是本身驾驶员身体不太好.当时手还有伤.就开了个受伤的证明.去找交警又是被推脱.导致我们在这个城市滞留了一个星期.最后我说按正常程序走,他们不高兴了.驾驶员要求拘留.他们又拖到了第二周,说交3000元罚款,然后拘留就可以了.结果等到拘留那天去处理,他们又变成五千了.要求交罚款5000元,拘留十五日.在这33天内,扣留我车33日.并且驾驶员受到重罚.我想问这合理么?当时我们已经很诚恳的承认错误并将车牌改回来了.我想知道.扣留我车那么久,还一直拖延时间不处理,最后结果却是重罚.我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行政拘留可以提前释放吗?需要办什么手续?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8-09-状态:已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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