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 合同有效吗

1 事件
2010年4月初我从广告上得知,南环路有一文体店转让。4月9日便和店主罗某商议转让事宜,罗告知我带货转让加两月房租共计4万。本着长期经营原则,最后我们以3.4万元价格谈妥转让事宜。在交付转让金之前,我要见房东询问房屋具体事宜。罗某便和房东(农村合作银行南环路分行焦某)联系,房东告知我稍后便来。在等待焦某期间我们签订转让协议。三个小时后,焦某出现,我询问房屋相关事宜,焦告诉我此门店属水电局局,租房合同一年一签,租金1年1.1万元。如果水电局涨房租他们也涨。我再三确认房屋拆迁问题。焦某说肯定不拆。此后焦某告诉我租房的要求,在得到焦某肯定不拆后,我便支付了转让金。焦某带走了我和罗某签的转让协议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011年4月10日周围的邻居告诉我门店七.八月要拆。我也从其他渠道得以证实。4月10日至5月9日我一直再追问焦某门店拆不拆,焦某回答“不拆”。5月12日焦某从分行调走。13日我打广告转让门店。16日我和别人谈妥转让事宜后,向信合(房东)说时。新主任毕某告诉我们此门店要拆。5约30日罗某和信合的合同到期。我向信合提出续签合同,毕某说和领导商量,6月5日水电局下发拆迁通知。17日找信合监事长反映,监事长说“他们在装提款机时就向水电局打招呼,水电局就告知,拆不拆说不上,也许一年.两年等拆迁文件下来就拆”这些话在焦主任那里得到证实(录音)。最后商议找罗某商议解决。 注:在此期间罗某失踪
2 罗某与信合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所承租的房屋”
3 我和罗某签订转让协议:1转让货物.货柜.展柜.印号机.各一台
2 转让费34000元,一次付清
3 转让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让后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成承担。
4 请教:我和罗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我应从那方面进行诉讼,胜诉了能要会多少。
信合应该承担责任吗
谢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8-16-状态:未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建议携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我咨询贾金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宣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贾金勇律师 > 贾金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