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解除劳动决定书的区别

因单位亏损,需减员,发通知给相关人员于2011年7月25日解除劳动合同,后因相关人员要求补偿数额事宜发生争议,单位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仍然保留,8月仍然发放了工资给相关人员。单位遂通知相关人员上班,相关人员不肯上班,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要求不上班按旷工计算。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上述人员继续上班吗?
补充提问:
单位可以要求上述人员继续上班吗?如果不行,单位应该如何做呢?如果解除合同应该如何补偿员工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8-30-状态:未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没有实质区别,决定书需要通知后方可生效。

我咨询贾金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宣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贾金勇律师 > 贾金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