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的原因被同事敲诈勒索。
该同事在之前已经被公司因试用期不合格解雇。但是在还没有办手续之前,对本人进行敲诈勒索。公司在知道这件事情后,没有做任何调解或者报警处理,要求本人回避并顺利让敲诈人员办理离职手续。该人员离职后继续发恐吓敲诈信息。
公司目前要求本人休假两个月以回避,请问各位高人,此两个月是否偶应该支付全薪?是否有什么法律条款对此有处理意见或者规定。公司在整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有没有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没有法律条款可以支持?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05-状态:已解决]
贾金勇律师的解答:
可以自行报警处理,公司没有报警的法定义务。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