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07 17:23:49 作者:李鹰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随笔
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在你说的这件事中,律师的作用就是不让你出庭与你的同学对簿公堂,又能够切实维护你的利益,帮你讨回你的钱。对吗?
怎么做到这点,如果我来做你的律师,我会有以下的建议供你选择。
一、先发一封律师函。告诉你同学:协议早已生效了,但钱还没有给一分。现在你因故急需用钱,可碍于情面不好张口,更不愿意因此而对簿公堂。请求他念同学友谊,能够恪守承诺及时归还欠款。云云。这样一来,他有可能会考虑到不还钱的利害关系而得以还款。如果他还不还,你也可以撕破情面了,继而依法维权。
二、作为你的代理律师,直接出面与你那同学交涉,追讨欠款。既达到讨钱目的,又不至于让你出庭面对。如果你同学还不愿还款,就给律师特别授权,让其全权代理你向法院起诉,这样,你也仍然可以不出庭的。
三、我还会替你出一主意。即帮你策划、操作“债权转移”。就说你因故急缺钱用,又知他临时行情不好不便向同学要钱,遂将此债权降价转让给某某了。特此通知。
然后呢,你就让律师代理那某某,直接向你同学要钱。他如不给,就可以直接起诉了。哈!这样,你可以不必得罪他,又可以讨回欠款了。
当然,这个债权转移,既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找个“托”。明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