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主,我该跟谁签合同??

笔者日前门面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却面临一房二主争相要求与其签租赁合同的尴尬局面;该门面真正的房东早在2005年前就因为债务原因将该门面产权证抵押该债权人,而该债权人一直收房租至今;目前房东在债务未偿还的情况下(门面产权证书未收回),单方面提出要求笔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房租;而另一方面拥有该门面产权证书及抵押证明在内的相关资料的债权人也要求笔者与其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注:笔者在2010年接手该门面时曾支付巨额转让费);具体该如何操作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2010年因为同类事情曾经将之前的经营户对簿公堂,最后却是葫芦僧判葫芦案)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2-27-状态:未解决]
蔡灿然律师的解答:

房东在债务未偿还的情况下(门面产权证书未收回),单方面提出要求笔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房租是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债权人签订的无效,不能对抗你这个不知情人,损失由债权人负责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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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益阳梓山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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