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1。我有套商品房,面积是48平米的。打算出售。也找到了买家。
2。我是按实收房屋款来跟买家已谈好。我卖方应出的所有费用,税费都由买方支付。
3。但由于我的房屋购入时间未到5年。所以买方要求我收到全额房款后,由我委托给买方指定的人员进行房屋过户手续。
4。我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外,也签了附加合同是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之日起该房屋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下应交纳的所有税费也全部有买方承担。
5。买方打算到5年后再去过户。
6。这种处理方法不知道可不可取?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01-状态:未解决]
吴伟标律师的解答:

对于你来说没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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