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求撤销《物业管理合同》部分条款, 法院不予认可

时间:2012-12-17 19:02:49    文章分类:典型案例

闵行区银都路上某小区业主大会负责人按照业主大会征询意见的结果,与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料此举将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双双送上法庭。原来,在该小区持有经营性物业的业主上海某超市认为《合同》内容明显侵害其利益,要求撤销《合同》部分条款。闵行区法院经过审理,日前作出判决,未支持该超市的诉请。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闸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金融证券 招标投标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资产拍卖 消费维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仁正律师 > 李仁正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