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时间:2011-02-22 14:11:31  作者:李仁正  文章分类:常见问题

 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 李仁正律师 更多详情请见:上海房地产法律网www.legalabc.com咨询电话:15800595718邮箱:http://renzhenglee@126.com)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普通消费者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被开发商钻空子。本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针对当前房产买卖市场的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建议,希望对读者买房有所帮助。


1、签约前应当审查的事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房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应与合同上填写的栋号、楼层、名称等相符。


2、签约时买受人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开发商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当在售楼处公示的资料,包括:


a、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


b、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c、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要求查阅面积计算表或者测算表的,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


d、签订房屋交接书或者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


注意:前述计算表和测算表中的《房屋公用部分建筑面积说明》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3、认真审核买卖合同相关条款


a、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b、价格、付款方式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各种款项、税费时,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c、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d、违约责任条款


在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笑脸背后隐藏着不宣的利益争斗,开发商一般都不愿意把违约责任说得清楚,那么购房者不妨在违约责任条款上多下功夫。在实践中,违约责任条款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良好效果:一方面,对于守约方来讲,一旦对方恶意违约,那么守约方既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支付违约金,“既打又罚”;另外一方面,意欲违约方考虑到违约的成本不划算,就会老老实实地配合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因此,购房者应认真审议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买卖中,涉及很多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本律师建议购房者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请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陪同购房,更好地为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保驾护航!


(本文作者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李仁正律师,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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