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先公证暂时不过户,是否可行?

时间:2011-04-22 16:08:56  作者:李煜琰  文章分类:常见问题

买房先公证暂时不过户,是否可行?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不动产采用权利登记制度,产权证由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是唯一的权利凭证。而公证仅仅是对合同真实性的一种确认,合同只能产生债权,不能对抗房产证所代表的物权。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从购房人付款到办理过户登记最终拿到产权证,这段时间对于购房人来说是存在风险的,房款已支付却没有取得房屋产权,所以这个时间越短越好。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尤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动辄就是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所以提醒购房人,尽量不要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实在要购买,一定要多加小心,建议聘请专业的房产律师,设计合理的交易流程以尽可能降低风险。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煜琰律师,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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