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处理不了我该怎么办?
您们好,我是一个面的车司机,1月15日在去宜昌途中半路带了5个人加车上共计7人,在路上避让对向来车的一个占道强行超车的外地警车导致侧翻,车上7人都到医院检查没有问题,兴山的2人当时就走了,另5人都为亲戚,其中一个年老骨头都没问题,自己要求住院从15日住院到28日出院,私了除医药及住院费用外另付2000,5人中有三人为一家,结果无问题但他们自己要求开药治疗,婆媳孙三人,复查也无问题,1月27日在交警解决协调不了,对方要求多付1500元包含他们自己说但在一个门诊的医药费用1080元还有给孙儿请土医生所花费用和油费,没有发票,2月12日我到交警索要放车单和证件的时候交警通知他们到场索要费用协调无果,对方和交警关系都很熟,出具1080元门诊收据要求支付1500元,事故责任认定书已打印我已经签字,但我要求对方出具医院正规发票,交警在事故发生时没开扣车单的同时现在拒绝放车和发还证件,请问是否合法,该怎么办?是走司法程序应该是对方告我才对,走行政投诉不知道可以不,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19-状态:未解决]
任克印律师的解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之后,交警应该放车。你直接向交通提出,否则,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