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
我与现丈夫从2000年同居,2005年领结婚证。我们各有退休金一千多元。但他一直在外另有工作,收入从月2500元到现在月7000元,我则一直在家无另外收入。由于是在外地工作,我的生活费用都由他出,每月400元,公用开支由他另付。我的退休金基本都用在我的小孩结婚生子、我母亲及弟妹的相关人情方面,没有交给他。我刚与他在一起时他有10万元积蓄,现有100万元左右。现在因性格方面不和,主要是他认为他多年来一直负担我的生活,心里不平衡,而我也觉得长期这样说也没意思,想分手。但他说离婚,除了办理手续外其它的免谈。请问,如果离婚我有哪些权益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20-状态:未解决]
任克印律师的解答:
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你有证据证明的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配。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给你办理。
武昌任律师 139 7128 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