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分割

我的家庭是组合家庭。公婆老闹着离婚,我是结婚两年的儿媳妇。公公(归儿子)右腿有残疾,每天修鞋供养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生活,婆婆(归女儿)至今掌握主要经济。现在属于城中村改造期。每个月每个人领取开发商付的660元生活费。去年改造初期婆婆通过咨询律师骗取我签了一份协议,大概内容如下:
关于城中村改造期生活协议
一是以后分下来的房产产权归户主(户口本上是公公)所有,儿,女,媳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待二老百年之后谁赡养的多就受益多。二是改造期间由户主每月付给儿子儿媳妇七百元,其它费用由户主承担。
调解:杨某某(中间人)
户主:公公 婆婆
儿子:儿媳:王**
女儿: (完)
当时儿子和女儿都没在场,所以没有签名,其他四人均签名并按有指纹。我想咨询如果公公和婆婆要离婚是不是财产平均分?目前每个月付660元生活费给我,这份协议是否生效?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其两人进行离婚,肯定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平均分配。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话,那就是有效的。但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城中村改造期间,你们也是家庭的成员之一,对你们家庭共有的房屋具有共同所有权,因为协议中说你们只有居住权无买卖权是无效的。

我咨询聂成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聂成涛律师 > 聂成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