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罪 (关于刑事)

我哥带了近100人 拿着刀 棍子 打算跟人在大街上火拼 但是在没有打起来之前被警察制止了 现在被警察带走了 请问这件事会如何定性 如何处理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5-31-状态:已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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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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