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案共犯

王某的前妻龙某在信用社工作,2003年,王某和龙某与龙某本单位职工张某夫妻一起在外地办厂,龙某与张某采取冒名贷款的方式挪用信用社资金两百万元用于办厂,但王某并不知道龙某是采取冒名贷款的方式借钱,只知道钱是从信用社借出来的。请问,王某是否成为挪用资金案的共犯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8-27-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如果王某并不知情,那么其应当不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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