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留下房子,我们给了弟弟,如何能保证弟媳离婚而不分割房产?

我母亲去世,留下住房一栋,我们子女共四人,三女一子,我们三姐妹打算把房子给弟弟,但担心弟弟媳妇和他日后离婚而分割房产,有人给出主意让我们写个赠予协议,内容是我们三姐妹把属于自己的房产所有权赠予弟弟,但在十五年内不得买卖、抵押、只准居住。否则我们有权利收回赠予产权。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们同意弟弟把房照名字改为他自己名字的话,协议还是否有约束力?2:我们四人全部在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在不作公证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是否生效?3: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请给出个主意。目的就是如果弟弟媳妇和他离婚的话,即使房照名字是弟弟的,她也不能分割产权。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2-12-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这个办法是可行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明确赠与你们弟弟的,那么该房产就是属于你弟个人的,你弟媳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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