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拖欠社保费用与员工产生的纠纷
我于2011年1月26日离职,但是公司没有给我办理社保停保,2月10号发工资公司还在我一月的工资中扣除了2月份保险的全额保险钱。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拿到工资,我想请问他有有权在我离职后不给我办理停保还以公司的名义给我买保险。在此期间公司根本没有通知我要买2月份的保险。我打电话询问为什么买,公司声称因为在我离职后的那段期间一直到2月10日,兰州是社保局都不手里停保,还牵扯到过年放假。后来我从人资那里得知,公司因为欠缴社保局很多保险费,现在要年检,社保局不给年检,所以公司不能办理停保和保险转移。我认为2月的保险费是公司单方面因公司的名义为我办理的,我并不知情,我不同意承担公司和个人应缴纳的全部保险费用。我要求公司发给我1月份的全额工资。而且我们签了合同,合同上写明我转正后享受社保福利,可是我2010年11月5日签署合同转正后(公司考勤时间是从上个月的27日到下个月的26日截止),但我11月份转正后的23 个工作日,公司并未给我办理社保。在这期间我是有权享有社保福利的对吗?要是公司非要较真我是否有权利让公司补偿我11月份的保险费用呢?
谢谢您了,麻烦帮我解答一下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2-13-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社保,并发你全额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