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问题,重酬

我们92年前在惠州一个林场买了5块地,用来建宅基地,位置是山上,现在该片地还是没有开发,也就是还是山,当初林场财务部开了5张收据给我,没有写清楚具体的位置和时限,请问这个收据还有效吗?
补充提问:
那怎么维权呢?可以去办土地使用证吗?我有这个收据有什么用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18-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只要是财务部给开的收据就应当是有效的,有财务部的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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