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我44岁因家庭不和,导致我有了离婚的念头,我有一孩子男孩15岁,有一住房使用面积30平方米,妻子的收入700、、800元左右,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的收入在2500元左右,我能有孩子的抚养权吗、我的房子可以给孩子,但我的妻子想要一定的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她多少合理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2-20-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离婚时,应当进行财产分配。你的条件优越,应该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在婚姻过程中有过错,比如有第三者,则你妻子有权要求你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