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问题
您好,各位律师!请问一套AB双方共有的住房(占地面积110平米,楼层二层),公证处已按照占地面积平分给A和B做公证!若现在B想将属于自己东面的占地面积55平米的地方重新盖楼房,需要征询A的意见吗?而且重新盖房,需要将原有的两层楼房拆毁,那么A的西面占地面积55平米将会成为空地,那么在拆毁的时候,B需要补偿会给A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已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应当征询A的意见,拆毁时,应当补偿给A。共同共有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就是各人各占55平,本质上共同共有,每一个共有人都占有房子的全部。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