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回复

打架,是因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但我方给对方头打破,对方两个人,我方四个人,我方两人没有动手,用啤酒瓶子打破对方的头。谁的责任?请问需负法律责任吗?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
聂成涛律师的解答:

你要负法律责任,构成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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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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