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赴外地,雄辩口才舌战被告,诉前追回欠款

时间:2008-03-28 10:04:34  作者:张建生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天津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告)于2006年8月25日与北京某科技公司(被告)签订了一批设备的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将被告所购设备运抵了双方约定地,被告也检验合格并做了收讫,在支付设备款项时发生了矛盾。原告方为此多次与被告交涉此事,但是,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付。原告感到非常棘手,为此专门召开董事会研究此案,原告认为被告在外地,合同标的设备接收方也在外地。被告公司本身似乎没有履约能。感到追回设备款十分渺茫,一致认为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聘请高水平的律师做一次努力。于是,董事会于2006年1月开始在全市律师事务所筛选律师,最后圈定了四五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双方面谈的过程中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张建生主任律师以高超的人格魅力,和对案件的精湛分析,技压群芳,顺利地与原告签订了代理合同,成为原告的全权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所律师也感到压力很大,因为被告企业性质如何、规模多大,有无经济实力全然不知。在这种情况下,本所律师知难而进,专题召开了律师会议,仔细分析,周密安排,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了被告的情况,迅速申请法院冻结了被告的数个银行账户、查封了必要的财产。与此同时本所律师向被告下达了措辞十分强硬的律师函,并七赴外地游说被告,基本做到了边打边谈,打中再谈。让被告感到只有如数还款,别无他路。由于本所律师的办案力度,促使被告不得不主动找原告协商还款事宜。最后,本所律师以雄辩的口才舌战被告的律师、此案负责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终于在2006年3月19日开庭前即2006年3月15日将被告欠付的原告巨额货款如数追回,并使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此后原告办理了撤诉。此案未经开庭,在短短一个多月,全部结案。本所律师办案之神速、效率之高在律师界屈指可数,此案的胜诉也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美誉。

执业机构:天津胜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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