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纠纷

房产证办理纠纷

我向张某购买了一套房屋130平方米,当时定价为25万元。有房屋买卖协议书,房屋和房款都已付清,我也在07年居住了。在2008年办理土地登记。2009年2月份办理房产登记二证都登记给张某。我只有在民间草写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没有办理过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和公正手续。现在我要求张某给我办理房产权证,张某提出,产权过户转移必须加钱,当时买卖是按没有二证手续的价格,现在要办理转户要按有房产权证和房屋价格补差价15万元才给我办理二证,房屋买卖协议书上有注明:今后在落实土地使用证时,张某(甲方)应主动办理出卖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证),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办证费用按房屋面积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不予协助办理二证,由甲方付给乙方违约金二万元。张某现在耍赖,不给转户,我也去过土地管理部门及房管部门,他们的回答都是差不多,说我的合同没有通过公正,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要去买,没有通过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很难得到法律保障的,只有找卖主协商解决。我们部门是照章办事,按规定办理证件,合法登记的,况且在登记前在你们房屋上张贴过公告,期限在15—20天内对房产,土地有争议,异议的可向我们反映不能给予办理登记,当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给予调解协商后前来分户登记。现在我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法律给我主持公道,强制张某将二证分户给我们可以吗?
李某
邮箱:1057481894@qq.com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12-16-状态:未解决]
潘宁律师的解答:

你好
根据你所述情况,若所涉及到的房产,土地为国有土地的,你与对方的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情形的,你有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对方拒不履行的,你可以诉讼并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具体可以来电详询或加我的QQ136135227

我咨询潘宁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鹏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金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潘宁律师 > 潘宁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