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问题的几点提问,望各位法律专家提供援助。
我是浙江人,在11年9月份给天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供应了一批原材料,价值为53万多,但跟对方没有供货合同。迄今为止,对方已支付我30万,尚欠款23万多。我手里有一张对方公司于2012年3月分签的对账单(机打,盖公司公章,没有法人或相关人员签字),一份对方公司于1月发给我的约定于今年3月底付清的付款合同(机打,盖公司公章,没有法人或相关人员签字)及与对方公司相关人员聊天的录音。但现在对方公司因两个合伙人弄矛盾已停止生产并准备拆伙不干,而且现在两个人对我的欠款相互推诿。就今天来说对方公司已经是违约了。但我怕一起诉他们,他们会真的不付款,毕竟我们浙江离天津一千多公里路。我现在想软商量,和他们谈谈。我想确认下,如果对方公司申请注销了,我手里的所有证据是不是就是作废了?如起诉,您处能否代理?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4-14-状态:未解决]
潘宁律师的解答:
建议尽快地起诉,并进行诉讼财产保全。你方有债权,公司清算与注销,也得先通知你司财产申报与清偿,否则是不能注销的。我们有多年债务追偿的经验,我可以帮助你代理此案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