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问题

我朋友1981年做的农村上门女婿,当时他的岳父一无所有。1983年, 以我朋友,我朋友老婆,我朋友女儿,我朋友岳父的名义批了俩 间房屋,造房屋的钱是我朋友的父母出的钱,造房屋时我朋友的岳父根本就没在家。后来,我朋友岳父又娶一妻,生一女儿,并且在俩间房屋附近又购一间房屋。我想问下,那俩间的房屋归谁所有。(现在的情况是,俩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我朋友的名字,证内有四人,我朋友的妻子在96年去世)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10-14-状态:未解决]
潘宁律师的解答:

属于家庭共有房产,妻子过逝后,由你与其父亲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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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鹏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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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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