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

我已2010年7月13日为公司送货押车,所坐副驾驶中途出车祸。交警鉴定:对方福主要责任,我方司机负次要责任,我没责任。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寻求赔偿。(注:事故负伤,右腿韧带割裂,上颚留有5厘米疤痕,现在行动不便在家中休养,需要人照顾。)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9-06-状态:未解决]
潘宁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先将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赔偿后,再考虑工伤赔偿.
若有问题,可以与我电话详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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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鹏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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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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