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
时间:2008-05-24 12:55:11 文章分类:来信解答
你提到的问题涉及到民法上的抵销,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按照《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抵销必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必须是非依债权的性质不能抵销。 依照以上法律规定,具体分析你遇到的问题: 从你的叙述来看,李某交付红木桌椅的时间没有确定。如果李某的债务没有到履行期限,并且李某不同意抵消,所以张某要求抵销的主张就不能成立。李某的主张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