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律师你好,我是个丧偶的老太太,现和女儿居住一套中单单元房,房子的名字是我儿子在我老伴过世后,从我老伴名字改到我的名字的,当时,我和儿子和女儿到公证处公证了。现在,我想把我的房子以后给我的小孙子,孙子现在6岁,请问要怎么办?如果要公证,需要怎么办?我不想因为这个影响她姐俩的关系。是不是需要她们两人还有小孙子,一起去公证?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5-05-状态:已解决]
单薇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打算生前过户,需要办理赠与公证,你带上房本和你儿子一起去就可以了。如果你打算作为遗产给孙子,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最好办理遗嘱公证。你自己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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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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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银行保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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